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强化正面激励,近日,陈旗纪委监委对经调查核实举报失实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关于群众举报反映陈旗人民法院原审判员齐乌日娜判决不公的问题。 年6月,陈旗纪委监委收到巡视交办齐乌日娜承办陆某某受雇从事劳务期间溺水死亡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时,本应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因其收到被告一封信而判令原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的问题线索。 经查,陈旗人民法院对死者家属即原告的诉求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后经陈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经二审法院判决后,进入了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已收到全部执行款,至此案结。一审承办法官齐乌日娜未收到过被告的任何信件,不存在在审判中偏袒被告问题,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群众举报反映陈旗宝日希勒镇副镇长杨崇辉利用职务便利,撤销居民低保资格的问题。 年6月,陈旗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杨崇辉利用职务便利,撤销蒋某某低保资格的问题线索。 经查,年9月,宝日希勒镇政府经低保评审会评议通过后,认定蒋某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随后,宝日希勒镇政府又接到群众反映蒋某某不符合低保认定标准的举报,旗民政局、宝日希勒镇政府、社区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核实此情况。经核实,蒋某某在申报低保时隐瞒了因拆迁获得拆迁款43万元,且没有用此款购买住房的情况,根据《陈巴尔虎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宝日希勒镇民政办取消了蒋某某低保资格。综上,杨崇辉不存在利用副镇长的职务便利,撤销蒋某某低保资格,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群众举报反映陈旗东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格日乐图违规提拔的问题。 年7月,陈旗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办反映鄂温克苏木原副书记格日乐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直接当上了鄂温克苏木副书记的问题线索。 经查,格日乐图于年参加“一推双考”考试后取得了副科级职级,年,旗委任命为鄂温克苏木副苏木达职务,年1月,由旗委组织部提名,通过考察、备案等程序后,旗委任命格日乐图为鄂温克苏木党委副书记职务,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4.关于群众举报反映陈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彭惠民拒绝给死者家属提供笔录复印件的问题。 年6月,陈旗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彭惠民拒绝给“5.10”事故中死者家属复印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的问题线索。 经查,年5月13日,“5.10”事故死者家属到旗公安局要求复印、拍照事故调查材料,但因事故正在侦查阶段,根据相关要求,彭惠民告知可以委托律师查阅和摘抄相关材料,不允许复印、拍照,当天事故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查阅和摘抄了案件调查相关材料。5月14日,事故死者家属再次到旗公安局要求复印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彭惠民再次告知不允许复印。综上,彭惠民不允许复印案件询问笔录的行为属于正常履行职责,不存在违规问题,举报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 通报指出,以上澄清的4起不实信访举报,有的是因举报人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而误告,有的是举报人为谋求个人利益诉求而诬告。这些举报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背离了群众监督的初衷和本质,更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通报要求,全旗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但要澄清不实举报,大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浓厚氛围,更要履行好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清白者撑腰,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干扰改革创新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同诬告错告诬陷行为作斗争,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来源:呼伦贝尔纪检监察 原标题:《澄清证明!这份通报不一样→》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3732.html |